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
青年音樂家培育計畫徵駐系絃樂四重奏
一、職 稱:駐系絃樂四重奏
二、聘任單位:音樂學系
三、資格條件:
(一)所有成員需至少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
(二)至甄選日期(含)需已成團超過六個月(含)以上。
四、工作項目:依合約履行排練、演出等相關事宜。
(一)每學期參加本學系安排之校內秋冬及春夏音樂會。
(二)每學期間於校外開一場音樂會(展演相關事務依團隊所提之計畫 書內容執行)。
(三)系上其他相關展演活動。
(四)每學期間舉辦講座音樂分享會、公開排練與彩排,並於學期末 繳交書面成果報告。
五、工作時間:依團隊計畫書另行協商。
六、薪 資:本計畫以承攬契約專案聘任,每人每月勞務金額為新台 幣20,000元整。
七、聘用期間:自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
八、應繳交資料:
(一)紙本報名表:請詳填報名表上各欄(請自行下載
報名表)。
(二)四名成員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影本乙份。
(三)企畫書一份:
備註:駐系絃樂四重奏是北藝大音樂學系重要形象指標之一, 為求理解貴團對於絃樂四重奏之理念與願景,請不拘格式,提 出包含以下四點的內容:
1、貴團隊與學校、教師與學生社群相關的發展規劃;
2、一至三年的排練和演出計畫書;
3、絃樂四重奏簡介;
4、四位成員之自傳。
(四)影音資料(包含兩套不同時期或風格的完整絃樂四重奏曲目), 可為影像光碟(格式為mp4或WMV)或是影片分享網站網路聯絡。
(五)兩封推薦信。
(六)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七)備審資料請準備一式一份,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立臺北藝術 大學音樂學系駐系絃樂四重奏>。
九、收件截止日:
應徵者請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月12日(週五,17:00前),將資料一式 一份郵寄或送交<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郵寄以郵戳為憑);同 時亦請將資料e-mail至chchang@ music.tnua.edu.tw郵件標題註明< 應徵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駐系弦樂四重奏>;逾期歉難受理。
十、應徵方式:
(一)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 時間預計在107年4月至5月間。 面試方式、詳細時間與地點另 行通知,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二)面試當日除面談外,需演奏兩套完整絃樂四重奏作品,曲目範 圍如下:
1、古典時期作曲家作品(海頓、莫札特以及貝多芬作品18號);
2、浪漫時期或近代作曲家作品。
(三)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十一、備 註:
(一)徵選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二)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3012張謙惠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