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室內樂」課程預選申請暨「種子室內樂菁英培育」計劃甄選即日起開始報名。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6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第一週106年9月15日(五)下午5:00截止
本學期室內樂課程將結合本學系106學年度「種子室內樂菁英培育」,希冀透過「室內樂」課程以培育學生團體合作之專業演奏經驗,並連貫系所多元課程資源進而得預先培養其未來進入職場之專業能力。
課程設計將配合本系「室內樂」課程、專題演講(含室內樂大師班、講座、音樂會…等)及藝術行政專業系列【微型課程】
希冀透過本屆「種子室內樂菁英培育」計劃,豐富並呈現同學們自我學習成果,
歡迎各位同學踴躍報名參加~~
※音樂系主修絃樂同學注意:除主修豎琴及低音大提琴以外)修業期限必修室內樂-絃樂四重奏2學期
※每一位同學以參加一組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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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所106年教育增能計畫
「種子室內樂菁英培育」實施暨甄選辦法
一、 目的: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所(以下簡稱本系所)為增進整體學術上之卓越性,特設置「種子室內樂菁英培育」,結合系所課程資源培育學生團體合作之演奏經驗,並得以預先培養其未來進入職場之專業能力。
二、 施行期程:
自106年1月起至106年12月止。
三、 報名時間:106-1學期室內樂預選日起至106年9月15日(五)下午5:00截止。
四、 參選資格:
凡為本系所大學部、碩士班或博士班之學生皆可組團參加,惟參選者於本計畫施行期間皆須具有在學生之身分。
五、 培育對象:
室內樂不限樂器組合,限三重奏、四重奏或五重奏。(組合編制需經召集人會議審核)。
六、 甄選程序:
(一)
初審:報名之組別經召集人會議審核,9月下旬公佈名單。
(二)
複審:12月11日公告各組職涯引導學程修習審查成果。
(三)
決選:
1.
通過初審及複審者,將以音樂會演出形式進行決選,音樂會時間訂於12月下旬,時間另行公告。(音樂會成績即列作該學期「室內樂課程之學期成績」)
2.
決選曲目:請準備不同風格曲目2首。
3.
決選地點:音樂系M2601教室。
七、義務及獎勵:
(一)
於複審日前需參與本系所開設之職涯引導學程各相關課程,課程如下:
1.
必選本系所「室內樂」課程。
2.
參與本系所室內樂大師講座、音樂會或室內樂大師班指導。(參與場次將依該學期規劃公告之)。
3.
【微型課程】:必選藝術行政專業系列學分課程。
(二)
本計畫將甄選1-3組室內樂團,總奬助學金三萬元整,經費擬由相關計劃或校務基金支應。
八、 本辦法經本學系召集人會議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