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
青年音樂家培育計畫徵駐系絃樂四重奏
一、職 稱:駐系絃樂四重奏
二、聘任單位:音樂學系
三、資格條件:
(一) 所有成員須至少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
(二) 至甄選日期(含)須已成團超過六個月(含)以上。
四、工作項目: 依合約履行排練、演出等相關事宜。
1. 每學期間參加本學系安排之校內秋冬及春夏音樂會。
2. 每學期間於校外開一場音樂會(展演相關事務依團隊所提之計畫
書內容執行)。
3. 系上其他相關展演活動。
4. 每學期間舉辦講座音樂分享會、公開排練與彩排,並於學期末 繳 交書面成果報告。
五、工作時間:依團隊計畫書另行協商。
六、薪 資:本計畫以承攬契約專案聘任,每人每月勞務金額為新台
幣20,000元整。
七、聘用期間: 自107年08月01日至108年07月31日止。
八、應繳交資料:
(一) 紙本報名表:請詳填表上各欄(紙本報名表請下載)。
(二) 四名成員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影本乙 份。
(三) 企劃書一份:
備註:駐系弦樂四重奏是北藝大音樂學系重要的形象指標 之一,為求理解貴團隊對於弦樂四重奏之理念 與願 景。請不拘格式,提出包含以下四點的內容:
(1)貴團隊與學校、教師與學生社群相關的發展規劃
(2)一至三年的排練和演出計畫書
(3)絃樂四重奏簡介
(4)四位成員之自傳
(四) 影音資料(包含兩套不同時期或風格的完整絃樂四重奏曲 目,可為影像光碟(格式為mp4或WMV)或是影片分享網站網 路連絡。
(五) 兩封推薦信。
(六)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七) 備審資料請準備一式一份,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駐系絃樂四重奏」。
九、收件截止日:
應徵者請自公告日起至107年01月12日(週五,17:00前),將資料一式一份郵寄或送交「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駐系絃樂四重奏」(郵寄以郵戳為憑);同時亦請將資料e-mail至
chchang@music.tnua.edu.tw郵件標題註明「應徵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駐系絃樂四重奏」;逾期歉難受理。
十、應徵方式:
(一)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時間預計在107年4月至5月間。面試方式、詳細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二) 面試當日除面談外,需演奏兩套完整絃樂四重奏作品,曲目範圍如下:
1. 古典時期作曲家作品(海頓、莫札特以及貝多芬作品18號)
2.
浪漫時期或近代作曲家作品。
(三) 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十一、備 註:
(一) 甄選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二) 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3012張謙惠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