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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上述研究生,
務必於<畢業音樂會/作品發表會/論文口試>舉行1個月前
繳交下列資料始可舉行,逾期未交者不得舉辦考試:
由指導教授簽名彌封後交由研究生一併送出。
3.「畢業作品/音樂會節目單/論文」:一式3份。
4.「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提要、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1份,
並須附上申請人、指導教授簽名。
※ 音樂學系受理研究生辦理上述各類考試交件申請截止日:
上學期-12月20日(含)以前,
下學期-5月20日(含)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