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詳情請依入學年度身分別參照 :
音樂學系碩士班/管絃與擊樂研所/音樂學研究所主修考試暨學位考試辦法(101/09/12)
請務必於本學期加退選期間:105年2月22至3月7日下午5:00前
將以下4項文件繳交至雅惠助教:
1.「學位考試指導教授同意書」:
1 份給指導教授簽完名
2.「碩/博士班音樂會形式考試場地申請表」:
1 份給指導教授簽完名
3.「成績審核表」(於TNUA首頁\學生入口的「畢業審查系統」下載)
4. 音樂史鑑定考通過證明-(請直接註明考試通過時間於「成績審核表」上)
5.<指揮組>:需加附指導教授同意與簽名之「畢業演奏會」排練演出企劃書。
6.已於前學期完成<詮釋報告/講座音樂會/專題報告>口試者 :需加附指導教授及評審委員同意與簽名已修訂完成之<專題報告>。
三.本學期計畫提詮釋報告/講座音樂會/專題報告口試者 :
請務必於本學期加退選期間:105年2月22至3月7日下午5:00前
將申請表:1 份給指導教授簽完名後 繳交至雅惠助教
詮釋報告口試《碩士班主修鋼琴(含在職)》申請表
講座音樂會口試《碩士班主修聲樂(含在職)》申請表
專題報告口試《管絃擊所主修絃樂(含在職)》申請表
音樂學系碩士班/管絃與擊樂研所/音樂學研究所主修考試暨學位考試辦法(101/09/12)
100學年度以前入學(碩士班研究所)二.本學期計畫提學位考試(與音樂會形式考試場地申請)者 :
101學年度入學(碩士班研究所) :
音樂學系碩士班:作曲/鋼琴/聲樂/指揮
管絃與擊樂研究所:絃樂/管樂/擊樂
音樂學研究所
碩士在職專班 :演奏(內容詳見音樂學系碩士,管絃擊所各主修規定)/音樂專業師資教育
請務必於本學期加退選期間:105年2月22至3月7日下午5:00前
將以下4項文件繳交至雅惠助教:
1.「學位考試指導教授同意書」:
1 份給指導教授簽完名
2.「碩/博士班音樂會形式考試場地申請表」:
1 份給指導教授簽完名
3.「成績審核表」(於TNUA首頁\學生入口的「畢業審查系統」下載)
4. 音樂史鑑定考通過證明-(請直接註明考試通過時間於「成績審核表」上)
5.<指揮組>:需加附指導教授同意與簽名之「畢業演奏會」排練演出企劃書。
6.已於前學期完成<詮釋報告/講座音樂會/專題報告>口試者 :需加附指導教授及評審委員同意與簽名已修訂完成之<專題報告>。
三.本學期計畫提詮釋報告/講座音樂會/專題報告口試者 :
請務必於本學期加退選期間:105年2月22至3月7日下午5:00前
將申請表:1 份給指導教授簽完名後 繳交至雅惠助教
詮釋報告口試《碩士班主修鋼琴(含在職)》申請表
講座音樂會口試《碩士班主修聲樂(含在職)》申請表
專題報告口試《管絃擊所主修絃樂(含在職)》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