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Live-北藝大音樂學系學生影片比賽
徵件簡章
一、活動宗旨
「2020
Live-北藝大音樂學系學生影片比賽」為北藝大音樂學系主辦之短片競賽,擬徵集全系同學具有故事性、藝術性、原創性的短片,以期能將北藝大音樂學系專業學習環境與豐富校園生活點滴完整呈現,並介紹給有志報考音樂系的莘莘學子們。
二、主辦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
三、報名資格
限北藝大音樂學系大學部在學學生,可個人或團體報名參賽。
四、徵選辦法
(一) 報名組別:
1. 「給未來的北藝新生」
影片主題為北藝大課程學習。
從北藝大音樂學系的學習歷程切入,探討與介紹北藝大音樂學系特色課程有別於其他大學涵養學生的方式。
2. 「北藝之星養成術」
影片主題為分享主修專業。
介紹自己主修別的教師群,以及主修老師的教學特色、主修學習環境、個人對於主修的愛恨情仇,將關於主修的各個面向介紹給社會大眾。
3. 「我在北藝大的第一堂課/天/個學期/個勝利…」 (限大一生報名)
影片主題為分享校園生活。
透過大一新鮮人的觀點,介紹自己在北藝大音樂學系專屬的食、衣、住、行、育、樂,精彩豐富的校園生活。
(二) 影片形式:
1. 影片內容須契合主題,全長以3分鐘以上不超過4分鐘為限(含片頭、影片本體及片尾)。
2. 繳交影片格式須為MOV或MP4檔,解析度1920Í1080以上。
3. 影片內使用動畫、字卡總長不得超過30秒。
(三) 報名方式:
初審通過入圍者,須配合回傳影片代表照片1-3張、作品簡介、影片檔案。
五、評審標準
本競賽著重契合主題、具創意、藝術性及完整性,將依下列項目綜合評分:
故事主題60%:作品能緊扣主題,完整述說故事,引發共鳴感。
創意表現25%:作品呈現方式富含創意,讓人眼睛為之一亮。
藝術呈現15%:作品攝影技巧、剪輯後製,注重畫面美感、藝術性及聲音設計。
六、獎項設計
參賽得獎作品總獎金為新台幣參萬元整,各組將由評審團選出一名「最佳短片獎」,與各組一名於「北藝大音樂學系FB粉絲頁」影片按讚數最多者,可獲得「最高人氣獎」:
最佳短片獎:NT$6,000元。每組一名。
最高人氣獎:NT$4,000元。每組一名。
七、活動時程:
影片徵件:即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一)23:59截止。
初 審:2020年6月1日(一)公佈初審入圍名單。
將於「北藝大音樂學系FB粉絲頁」張貼各組入圍影片。
網路票選: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中午12:00止,各組參賽同學可邀請親朋好友於「北藝大音樂學系FB粉絲頁」影片張貼下方按讚進行網路票選活動。
決 審:2020年6月30日(二)評審團召開決審會議,進行影片決審。
結果公告:2020年7月1日(三)將於「北藝大音樂學系FB粉絲頁」公告決審結果與網路票選結果。
各項獎金將於2020年7月31日之前全數核銷完畢。
八、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之權利與義務
1.
參賽影片不可具誹謗、諷刺、人身攻擊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且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黨派、語言、宗教等理由而出現歧視之內容。
2.
參賽者需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人。
3.
參賽作品不得為其餘作品之重新剪輯版。
4.
參賽作品需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抄襲、借用、拷貝、仿冒。
5.
參賽作品如有使用已發表之文字、訪談、影像紀錄或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音樂、照片等)等,須由第三方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改作、發行、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等非營利目的之宣傳活動使用。
6.
參賽作品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公開刊登發表,並須簽署著作權切結書(作品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7.
參加者應擔保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 (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 時,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其著作或權利。
8.
如購買線上素材,則依創用CC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 授權條款合法使用。
9.
參賽作品如牽涉智慧財產權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10.
同意作品永久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公開播放及使用,包括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11.
請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有參賽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您的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平臺移除作品、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均不得有異議,該獎項名額不予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同組參賽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 得獎者之權利與義務
1.
得獎名單公佈後7日內 (包含例假日),得獎者應填寫「北藝大音樂學系決選作品授權同意書」內相關資料,並依承辦單位通知之需求附上相關檔案(身分證正反面、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後,逕送主辦單位;違反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名額不遞補。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中獎者依法需申報所得,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作為報稅憑證;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當年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之所得金額,需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金。
3.
得獎作品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情事,需即刻退回所有獎金。
(三) 其他
1.
未能遵守或提供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直接取消該作品之獲獎資格並不予通知。
2.
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
3.
參賽作品如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以從缺。
4.
參賽者應詳閱並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解釋修正之權利。
九、聯絡資訊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繫:音樂學系辦公室:葉克秋 #3008
Email:autumn@gmcc.tnu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