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110學年度 學士班 招生考試公告
一、主修面試時間:110年3月6-8日(六-一)。
二、特別注意事項:
- 面試試場分設於「音樂一館」及「音樂二館」,詳細試場與考生每半天準備與報到截止時間:請參音樂學系面試順序表。詳情請點選下載
- 考生請攜帶自本校招生報名系統所自行下載列印之「准考證」應考。詳情請點選下載
- 考生報到方式:本學系將依公佈順序叫號考試,建議考生最慢須於應考前30分鐘至考生服務處完成報到手續,並請務必「提前」到校準備候考,以免因前面考生缺考致使應試時間往前遞補,考生將失去試前進入琴房預備室準備考試的機會。
- 請於面試當天攜帶下列書審資料報到,本學系於面試現場不提供表格填寫與影印服務!
- 所有考生皆須填寫繳交:考生學習經歷表 詳情請點選下載
請以中文親筆書寫1份,其餘份數請以影印處理:
鋼琴組-5份影本,理論與作曲組-5份影本,
聲樂組-4份影本,絃樂組- 6份影本,
木管組- 5份影本,銅管組- 6份影本,
擊樂組- 5份影本。
- 主修 -「絃樂」、「管樂(含木管與銅管)」考生
須填寫繳交:主修曲目表 詳情請點選下載
絃樂:1式7份,管樂-木管組:1式6份,銅管:1式7份。
- 主修 -「鋼琴」考生
須填寫與繳交:鋼琴主修曲目表 詳情請點選下載
鋼琴:1式6份。
- 主修 -「理論與作曲」、「聲樂」、「擊樂」考生
無須 填寫與繳交主修應試曲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