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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107年6月4日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
壹、宗 旨:「臺灣培育,擦亮璞玉,我的驕傲」!自北藝大創校以來,見證臺灣快速轉型、蛻變,學校自身也歷經數階段的沿革,即使本系一向是全臺音樂教育首府,近年來,在新生入學兩年內,仍會有少則3-4位、多則近10位學生辦理休學進而出國就讀,這些學子多為入學時成績最優異、表現最傑出的學生。面對這樣的嚴峻趨勢,本系自覺更應有所創舉來吸引國內優秀學子留在台灣接受養成,我們希冀透過「璞玉培育─夢想實踐計畫」(簡稱本計畫),系統性培養學生並提升國際院校間競爭力,承擔起培育臺灣一流音樂人才的國家使命。
貳、獎勵對象:自106學年度起,凡進入本系就讀之優秀學士班新生,有志於自大一開始即有計畫在未來3至4年後為參加國際級音樂比賽願意接受長程培訓準備者,本學系將每年至多提供3名機會獎勵系上新生。
參、報名方式:
一、 申請資格
108學年度入學之大二學生,以1位系上主修老師搭配1位學生的組合方式,
共同提出為參加國際級音樂比賽所研擬本計畫之計畫書。
二、 申請期程
每年10月31日前繳交計畫書至系辦公室提出申請,11月30日前公告審核結果。
三、
計畫書內容
(二) 預定報名參與的國際級音樂比賽(由主審認定)
(三) 為上述比賽,由參賽師生所共同研擬本計畫之計畫書(內容包含:參賽初衷、實踐參
賽時間規畫表-學習規劃/曲目預備/預算規劃表。)
(四) 有聲影音資料(ㄧ年內錄影檔案)、推薦信兩封(煩請老師直接繳交給辦公室,若是校外老師可以直接郵寄到辦公室給張琪翊助教)
(五) 本計劃書請以A4尺寸繕寫輸出並裝訂成冊,同時佐附同內容之電子檔資料。(請上傳至雲端並郵寄到助教信箱。)
肆、審 核:審查委員會由本系主任邀集相關老師共同組成,依據提案者所提之計畫書、同時參考目前系上關渡新聲、學生主修期末考相關成績表現,予以審核;提案一經通過,本系將主動媒合校內外獎學金贊助者啟動本計畫。
伍、獎勵辦法:本計畫提案通過者,將獲總獎金最高20萬元整(含稅),一律以個人方式簽收,
支領方式依序為:
一、 經審核通過後,即核發「圓夢起步金」新台幣5萬元整。
二、 於具體提出參與國際級音樂比賽並通過初選,再提撥「圓夢續航金」新台幣5萬元整。
三、 於預定報名參與的國際級音樂比賽得正式頒發名次獎項時,直接提撥「圓夢金」新台幣10萬元整。
陸、獲選者之考評與義務:
一、 為增加學生專業學習自主訓練能力,擬定於課程修業賦予彈性管理空間。107學年度起,璞玉獎學金獲獎同學,每學期可申請系上四學分必修課程認定,但須先經過課程任課教師同意,並與教師取得成績特殊評量方式後,經委員會議開會通過後始得認定之。
二、
於大二下期末進行本計畫之期中考核,考核內容包含:義務配合系上展演或接受指導
老師之指定大師班指導,並以音樂活動相關形式回饋本計畫之獎學金贊助者,計畫變
更須於此提出變更申請;未通過考核者,將終止本計畫。
三、一經獲選,本學系將擬定相關履約細節,並與獲選者簽訂合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柒、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審查小組討論後決定。
捌、本辦法經本學系系所務會議通過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