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

<公告>108學年第2學期 申請[碩班學位考試]通過第一階段 申請資格者:

請上述研究生,
務必於<畢業音樂會/論文口試> 舉行1個月前 
繳交與審核通過下列資料始可舉行,

逾期未交者不得舉辦考試

      由指導教授簽名彌封後交由研究生一併送出。
3.「畢業作品/音樂會節目單/論文」,一式3份
     請填寫、存檔送出與列印紙本,並須附上學生與指導教授簽名
5.「畢業生成績審核表」:1份,
    上述第一階段通過申請資格者因已於加退選期間繳驗所以不須再繳交
     唯該項資料須經註冊組第二階段審核學分通過
     始可舉行學位考試與申請 <學位考試免費1次使用校內相關場地>。

※ 音樂學系受理研究生辦理上述各類考試
每學期最終申請截止日:
上學期-12月20日(含)以前,
下學期-5月20日(含)以前。

各組相關學位考試所需繳交文件

請依本學系學位考試辦法規定👈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