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2日

修正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修讀第二主修實施要點」

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將開放申請
◎各主修別均開放申請。
申請時間:於每學年第2學期加退選期間提出
依申請之該學期主修期末術科考試日程參與面試
◎開放該年度入學新生申請:於入學之該學年第1學期加退選期間提出。

若你具備有2項主修專業演奏()、創作能力,歡迎同學們的挑戰與努力

詳細申請內容及修業規範請參考: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修讀第二主修實施要點」pdf下載】
已補充聲樂組之主修試考試內容

第二主修申請表Word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