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7日

管絃擊所與碩在職演奏組研究生<以2場音樂會舉辦學位考試者>請注意107學年即將啟用新制辦法:

管絃擊所與碩在職演奏組研究生以2場音樂會舉辦學位考試經105學年試施行一年後,
關於學位考試相關費用:

本學系為平衡指導教授於每場次音樂會學位考試所領取指導學生的合理報酬,與基於系上業務費負擔每位音碩研究生在學位考試支出的公平原則,無論是音碩(含聲樂/鋼琴/作曲/指揮)、音碩在職(演奏組/師資組)、管絃擊所、音樂學研究所,系上為盡力平衡因研究生選擇學位考試形式不同所產生的支出差距,在經由本學期學術委員會充分討論後,

將自107學年第1學期開始:

第1場音樂會<音碩獨奏會>
由學生自行負擔該場學位考試相關費用(採實支實付方式:主修老師指導費200元;評審費:1000元(校內口委),2000元(校外口委)。每位學生依校內外評審組成不同,總計將支出4200元至 6200元)。

第2場音樂會<音碩畢業音樂會>
由系上依原學位考試方式支付,學生不須自行負擔該場學位考試相關費用

音碩-聲樂組 與 管絃擊所-絃樂組研究生 
選擇以「詮釋報告口試+畢業音樂會」作為學位考試形式者:
於舉行詮釋報告口試階段,亦將同步比照上述第1場音樂會<音碩獨奏會>方式,
由學生自行負擔該場學位考試相關費用(採實支實付方式:主修老師指導費200元;評審費:1000元(校內口委),2000元(校外口委)。每位學生依校內外評審組成不同,總計將支出4200元至 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