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4日

103學年度新增服務學習課程-絃樂合奏

「1110011絃樂合奏」課程(蘇正途教授指導) 訂於103學年度起將列入服務學習課程學分
惟因課程為學年課,
提醒同學們需於上下學期修業完畢後,點數將於第2學期計入,最高可獲30點
敬請主修絃樂同學們踴躍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