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103-1室內樂預選申請公告暨絃樂組室內樂修課規定更正

主修絃樂同學注意(除主修豎琴及低音大提琴以外):室內樂修課辦法調整

101學年度()以後入學者(目前音二學生依學分科目表修業規定原必修室內樂2學期,103學年度起室內樂需必修-絃樂四重奏2學期 始可畢業 

103-1室內樂預選申請公告:
1 103-1學期希望修習者請填寫103-1申請表並上網填寫103-1室內樂預選登記申請欲修習絃樂四重奏者授課教師可不需填寫,其他室內樂編制則需請授課教師簽名。
2、欲申請絃樂四重奏同學若目前尚未有完整組合成員,但希望修課者,也可報名確定之成員將由絃樂組負責教授協助安排。
3、確定組別將於本學期末公告。
4、申請截止日:69(),請務必繳交103-1申請表並上網填寫103-1室內樂預選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