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

卓越計畫 法、奧展演與學術交流 計畫公告

獲錄取法、奧展演與學術交流的同學(含備取同學),請於7/11之前將護照資料頁(姓名、照片頁)及報名表傳真或影印至系辦。報名表請至系辦領取或音樂系網站下載。(下載報名表)

請將活動費用於7/31之前,以匯款方式匯入指定帳戶(不含備取同學)。並於繳款後將收據傳真或影本繳交至辦公室。


若因未交資料以致機票英文姓名錯誤者,需自行負責相關費用。

系辦傳真:2896-1040

相關最新消息請至“音樂系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