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周肇煒先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91年5月21日9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92年5月13日9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一、緣起:周肇煒先生係本校首任總務長,其友人於周前總務長辭世後,將其平日積蓄捐贈新台幣壹佰萬元整於本校成立獎學金,預訂每學年提供獎學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分10年頒發,以鼓勵勤學向上之同學。
二、獎助對象:本校學生(以前一學年成績為準)。
三、申請資格:家境清寒,學業成績總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操行甲等,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均可申請。
四、獎勵名額與金額:每年獎學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研究所四名,大學部六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獎學金。
五、申請時間:每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止。
六、申請手續:申請人應於規定申請時間,填具申請書乙份,連同成績單、戶口名簿影本、清寒證明(所得證明)各乙份,送繳學務處課指組彙辦。
七、審核:本獎學金之審核由學務長、各學院院長及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組成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事宜。
本獎學金審核標準依下列優先次序審定之:
1、 學業成績與操行成績總平均(操行成績以各班加權分數計算之)。
2、 家境清寒。
八、錄取公佈:錄取名單除個別通知外,並由學務處課指組公告,並擇適當集會時間頒發之。
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2007/12/28
本校周肇煒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順延至1月4日)
訂閱:
張貼意見 (Atom)

0 意見:
張貼意見